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84,361,69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1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4月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对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进行限制的法定义务。
2.特殊承诺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所持有的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承诺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年即2006年度开始,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大众企管将提出分红预案,并保证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年分配预案提案,按照该预案,大众公用将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4615.24万元,占2006年大众公用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1.60%;2008年3月27日向大众公用董事会提出了分配现金红利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案,按照该预案,大众公用将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9389.04万元,占2007年大众公用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 2009年4月3日向大众公用董事会提出了分配现金红利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案,按照该预案,大众公用将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8224.35万元,占2008年大众公用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5% |
2007年4月25日,大众公用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向全体股东按10:1.5比例派送红股的分红方案,共计分配利润13845.71万元,并按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07年6月5日,大众公用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上述分红方案。
2008年3月27日,大众公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向全体股东按10:1比例派送红股的分红方案,共计分配利润12461.13万元,并按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08年4月28日,大众公用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上述分红方案。
2009年4月3日,大众公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的分红方案,共计分配利润8224.35万元;该方案尚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2007年6月13日,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股东持有的77,348,88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至718,447,8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为204,599,181股,总股本仍然为923,047,016股。
(2)2007年6月25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送红股1.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按照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增加股本323,066,45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609,7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1,456,742股;分红及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246,113,4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6,208,895股(占总股本的22.1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9,904,577股(占总股本的77.83%)
(3)2008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送红股1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按照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增加股本249,222,69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393,6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829,079.4股;分红及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495,336,16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4,361,690股(占总股本的19.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10,974,476股(占总股本的80.98%)
股改实施后至今,大众公用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化。
2、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7]359号文批准,2007年10月10日,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划转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划转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01,546,4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5%),其中62,305,67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240,820股为限售流通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改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大众公用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中就上述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无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改的保荐机构关注到:
大众企管向大众公用董事会提出的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分配预案与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的承诺是相符的。
大众公用2006年度、200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由董事会提出的分配方案;董事会提出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仍有待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改的保荐机构认为:
自大众公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其作出了特别承诺的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特别承诺:未提出其所持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申请;向大众公用董事会提出了2006、2007年度、2008年度分配预案,预案中现金红利占2006年、2007年、2008年大众公用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1.60%、50%和55%。
大众公用相关股东履行了其在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大众公用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之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84,361,69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1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
1 |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84,361,690 | 19.02% | 284,361,690 | 0 |
合计 | 284,361,690 | 19.02% | 284,361,690 | 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84,361,690 | -284,361,69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84,361,690 | -284,361,69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210,974,476 | +284,361,690 | 1,495,336,166 | |
股份总额 | 1,495,336,166 | 1,495,336,166 |
八、备查文件
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