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已于2009年3月26日发布,由于工作失误,在网站上刊登的公司年度报告全文中出现遗漏,特此补充公告。但公司年度报告摘要中没有遗漏,不影响投资者对报纸上刊登的年度报告摘要的阅读。
一、在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八项“董事会报告”中增加披露第“(五)、(六)”两条如下:(年度报告摘要不需修改)
(五)、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审计报告显示,200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5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213.47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253.91万元。为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决定2008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公司前三年分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的净利润 | 比率(%) |
2005年度 | 0 | -268,525,476.91 | 0 |
2006年度 | 0 | 5,809,261.33 | 0 |
2007年度 | 0 | 2,344,077.04 | 0 |
二、在年度报告第八项“董事会工作报告”(一)中,增加披露第“4”条如下:
(年度报告摘要不需修改)
4、报告期内,公司无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无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
三、按照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更正年度报告第八项“董事会工作报告”之第(三)条,更正后如下:(年度报告摘要不需修改)
(三)、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有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变更影响数 |
根据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坏账政策的调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政策由原按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1%提取变更为按照账龄分析法核算,一年以内为1%,一至二年为3%,二至三年5%,三年至5年10%,五年以上15%。 | 2,429,537.47 |
四、在年度报告第六项“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公司治理情况”中,增加第“(八)”条如下:(年度报告摘要不需修改)
(八)、2008年6月中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进行了现场全面检查,并于2008年8月11日,向公司下发了沪证监公司字(2008)177号《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人员对“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根据“通知书”要求完成了《整改报告》,并经2008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8月——11月三个月中,公司根据《整改报告》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一完成整改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内控控制制度的健全。2008年11月30日,公司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完成整改情况的总结》。公司的《整改报告》刊登在2008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