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监管机构要求本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以上
2009年04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韩国金融监管机构14日要求本国银行将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以上,以应对经济持续下滑的局面。
据韩联社当天报道,韩国金融委员会委员长陈栋洙当天在国会表示,“尽管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没有一个具体标准,但我认为各银行最好将这一指标保持在10%以上。”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持有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是反映银行经营状况和抵御风险能力的综合性指标。
据报道,截至去年12月底,韩国本土18家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19%,比三个月前增加了1.33个百分点。(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