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5日下午2:30在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了现场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0,0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40,000,000股的80.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天会审(2009)68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812,297,792.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1,009,390.64元,可供分配利润1,073,307,183.1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229,779.2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92,077,403.91元。
公司拟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1,040,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将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派送红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12,00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40,000,000元变更为1,352,000,000元。
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012,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