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维昌先生、财务总监王金明先生及财务部经理张成禄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7,478,762,942.27 | 6,569,153,645.17 | 13.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329,324,963.38 | 2,280,848,099.75 | 2.13% |
股本 | 438,540,000.00 | 438,540,000.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5.31 | 5.20 | 2.1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489,580,130.54 | 1,597,890,276.11 | -6.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476,863.63 | 90,264,782.91 | -46.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85,672.31 | -539,704,721.98 | 91.3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11 | -1.23 | 91.06% |
基本每股收益 | 0.11 | 0.21 | -47.62% |
稀释每股收益 | 0.11 | 0.210 | -47.62% |
净资产收益率 | 2.08% | 4.11% | -2.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93% | 3.15% | -1.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03,710.1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75,927.53 | ||
合计 | 3,527,782.5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为损益表项目中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其中营业外收入主要是顺丽鑫公司收到的拆迁补偿款。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0,64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瑞熹联实业有限公司 | 8,808,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83,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际金融-花旗-MARTIN CURRI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 4,799,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15,6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690,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430,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25,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1,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3,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营业外收入:2009年1-3月,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82.78万元,增长了35408.37%,主要是由于公司下属企业顺丽鑫公司取得拆迁补助,列入营业外收入437.83万元。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9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4,178.79万元,下降了46.29%,主要是由于:(一)去年同期公司出售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得2825.6万元,本报告期无;(二)受经济危机影响,市场肉类制品消费低迷,价格比去年同期也大幅回落,报告期内公司肉类销售大幅下滑,使得公司肉类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五成左右。全国肉类制品销售的下滑,也带动种猪养殖业利润下降;(三)为抵消经济危机的影响,也在危机的同时,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加大产品宣传和营销,销售费用中广告费、促销费、业务费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公司未有承诺事项。顺鑫集团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顺鑫集团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1)限售期限:顺鑫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同时承诺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2)最低减持价格:顺鑫集团承诺,在上述限售期满后,当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6元/股(若自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时,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顺鑫农业股份。(3)增持条款:顺鑫集团承诺在顺鑫农业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果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3.36元,顺鑫集团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直至买足2,000万股或顺鑫农业股价高于3.36元。顺鑫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 顺鑫集团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继续履行承诺。根据顺鑫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的特别承诺,自2005年11月3日起 ,顺鑫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买入本公司股票,投资金额共计6,319.73万元。截至2005年12月16日,顺鑫集团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为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3%。 |
股份限售承诺 | 顺鑫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同时承诺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根据顺鑫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承诺,顺鑫集团于2005年增持公司股份2000万股,顺鑫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 自2005年11月3日起 ,顺鑫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买入本公司股票2000万股,截止2006年6月16日,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顺鑫集团所持非流通股原限售期截止日为2008年10月28日。2008年10月27日,顺鑫集团追加承诺延长锁定期限两年,延长锁定期后限售截止日为2010年10月28日。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顺鑫集团所持非流通股原限售期截止日为2008年10月28日。2008年10月27日,顺鑫集团追加承诺延长锁定期限两年,延长锁定期后限售截止日为2010年10月28日。同时,顺鑫集团还将继续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其他承诺。 | 顺鑫集团所持非流通股原限售期截止日为2008年10月28日。2008年10月27日,顺鑫集团追加承诺延长锁定期限两年,延长锁定期后限售截止日为2010年10月28日。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9年02月19日 | 资本运营部 | 实地调研 | 泰达银荷基金 |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参观牛栏山酒厂 |
2009年02月23日 | 资本运营部 | 实地调研 | 卢先生 | 花博会项目投资内容及项目进展情况 |
2009年02月26日 | 资本运营部 | 实地调研 | 中信建投 |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参观牛栏山酒厂 |
2009年02月26日 | 资本运营部 | 实地调研 | 长盛基金 |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参观牛栏山酒厂 |
2009年03月04日 | 资本运营部 | 实地调研 | 长城证券 |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田建国先生于2009年2月27日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暂由公司董事长李维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2009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顺鑫茂峰花卉物流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营业部取得6亿元的长期借款。 |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维昌
2009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9-01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3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此次会议于2009年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董事长李维昌先生办理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北京国际花卉物流港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2007年11月经过专家综合评审,顺鑫农业取得了北京国际花卉物流港项目(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主会场)的投资人资格。顺鑫农业注册成立了北京顺鑫茂峰花卉物流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与运营单位。项目动工以来,尤其是2008年6至9月份期间,受原辅材料价格上涨、项目建设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都大幅增加,致使项目投资增加。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价格上涨,项目需增加投资2亿元,将原来的项目投资额11亿元调整为13亿元。
表决结果: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0860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09-01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5月12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北京顺鑫绿色度假村第八会议室
3、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5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增加北京国际花卉物流港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3.登记地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联系人:赵宏勋、杨柳
传真:(010)69443137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南侧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101300
四、其它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3日
附件(本授权委托书裁剪或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北京国际花卉物流港项目增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北京花卉物流港项目增加投资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2007年11月经过专家综合评审,顺鑫农业取得了北京国际花卉物流港项目(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主会场)的投资人资格。顺鑫农业注册成立了北京顺鑫茂峰花卉物流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与运营单位。项目动工以来,尤其是2008年6至9月份期间,受原辅材料价格上涨、交通管制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都大幅增加,致使项目投资增加。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价格上涨,项目需增加投资2亿元,将原来的项目投资额11亿元调整为13亿元。
我们认为,公司在原材料以及人工成本增加的基础上增大对北京花卉物流港项目的投资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亿元的投资用于北京花卉物流港项目。
独立董事:刘淑敏、钱明杰、江锡如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