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4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庞国华先生、李建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孟庆凯先生、金兆怀先生代其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了我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更正符合公司实际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8年年报中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更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五、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 2,110,920.85元,减去少数股东权益14,969.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54,025,717.6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6,121,668.68元。
鉴于宏观经济形势难于准确判断,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充足的流动资金、稳健的财务状况异常重要,为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发展战略,经董事会讨论研究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北京中磊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为公司相关业务提供了咨询服务。其2008年报酬总计为人民币43万元。
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八、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2008]57号)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改。
原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具体政策]
现修改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董事会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股东审议决定。
九、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
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上述议案中一、二、三、五、六、八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22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9年6月 22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6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委托人上海股票帐户、委托人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确认)。
2、登记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209室)
3、登记时间: 2009年6月16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3:00
4、联 系 人: 卢 春 史晓东
5、联系电话: 0431-84644225
6、传 真: 0431-84630809
7、邮 编: 130031
8、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9、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帐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注: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09-临00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且报告的内容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监事会认为2008年年报中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会计差错更正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保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09-临00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在2008年度报告中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
(1)我公司原本将2005年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的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土地净收益款计入“预付账款,将2006年向管委会支付7号地、5号地和南部区土地的净收益款计入存货。现根据吉证监函[2008]100号文件要求,上述款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因此将2006年末预付帐款960,000,000.00元、存货204,760,796.00元共计1,164,760,796.00元调入其他应收款。同时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增加2006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7,096,789.00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774,197.25元,调增2006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774,197.25元、调减2006年末盈余公积532,259.18元、未分配利润4,790,332.57元,上述调整减少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322,591.75元。
追溯调整增加200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7,096,789.00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774,197.25元,调增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774,197.25元、调减2007年末盈余公积532,259.18元、未分配利润4,790,332.57元,上述调整减少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322,591.75元。
由于上述款项中的1,022,825,016.00元已在2008年度收回,所以追溯调整时未计提坏账准备。
(2)本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第五项“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之规定”,调减2007年末无形资产20,535,431.11元、调增2007年末长期应收款21,679,826.00元、应交税费377,650.31元;调减2007年度管理费用2,566,928.89元、营业外收入4,710,000.00元、财务费用3,287,466.00元,调增2007年度所得税费用377,650.31元,上述调整增加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66,744.58元。
(3)本公司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和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咨询解答“具有补偿性质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调增2007年度营业外收入8,146,528.50元、所得税费用2,688,354.41元,调减2007年末应交税费5,458,174.09元,上述调整增加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458,174.09元。
(4)200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计算错误,调减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2.48元,调增2007年度少数股东损益92.48元,调减2007年期末未分配利润92.48元、调增2007年期末少数股东权益92.48元。
由于上述四项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其中:2006年度调减5,322,591.75元、2007年度调增902,234.44元。增加2007年度少数股东损益92.48元。减少2008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355,838.95元,增加2008年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2.48元,减少2008年期初盈余公积1,064,518.36元。
本公司已对2008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数据重新进行了表述。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长春经开2007年度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项目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预付账款 | 981,588,847.36 | 21,588,847.36 | 960,052,560.00 | 52,560.00 |
其他应收款 | 1,972,601,989.14 | 3,123,169,207.14 | 2,008,129,244.07 | 3,158,696,462.07 |
存货 | 222,854,981.02 | 18,094,185.02 | 204,760,796.00 | 0.00 |
长期应收款 | 0.00 | 21,679,826.00 | 0.00 | 21,679,826.00 |
无形资产 | 217,911,205.15 | 197,375,774.04 | 199,434,085.06 | 178,898,653.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20,438.47 | 7,068,832.97 | 3,182,220.12 | 6,730,614.62 |
应交税费 | 138,085,147.62 | 133,004,623.84 | 114,930,992.41 | 109,850,468.63 |
盈余公积 | 191,109,915.52 | 190,045,397.16 | 191,109,915.52 | 190,045,397.16 |
未分配利润 | 657,381,556.62 | 654,025,717.67 | 745,120,474.25 | 741,764,727.7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93,252,208.48 | 2,288,831,851.17 | 2,375,694,689.07 | 2,371,274,424.24 |
少数股东权益 | 265,453.86 | 265,546.34 | ||
管理费用 | 83,740,345.81 | 81,173,416.92 | 58,726,162.03 | 56,159,233.14 |
财务费用 | 132,323,427.68 | 129,035,961.68 | 132,634,866.22 | 129,347,400.22 |
资产减值损失 | -12,121,386.16 | -5,024,597.16 | -12,724,745.57 | -5,627,956.57 |
营业外收入 | 209,138,016.10 | 212,574,544.60 | 204,683,421.50 | 208,119,950.00 |
所得税费用 | 21,966,470.81 | 23,258,278.28 | 21,066,572.77 | 22,358,380.24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514,481.88 | 2,416,716.32 | 33,935,555.00 | 34,837,881.92 |
少数股东损益 | 21,692.73 | 21,785.21 |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长春经开2007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0660 | 0.10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661 | 0.10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2 | 0.00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42 | 0.0068 |
公司董事会认为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了我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更正符合公司实际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更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监事会认为2008年年报中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会计差错更正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