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如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幼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052,493,112.01 | 31,631,666,106.26 | 1.3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587,334,460.86 | 9,011,108,815.18 | 17.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75 | 4.05 | 17.2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2,683,309.10 | 163.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8 | 154.5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83,978,633.42 | 883,978,633.42 | 74.9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970 | 0.3970 | 74.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55 | 0.0955 | -45.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3970 | 0.3970 | 74.97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35 | 8.35 | 增加4.0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01 | 2.01 | 减少1.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81,027.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06,661.8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13,310,627.49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480,539.40 |
合计 | 671,355,722.65 |
注:公司报告期内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收益713,030,962.79元,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79,664.70元,合计为713,310,627.49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5,19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宁波富盛投资有限公司 | 119,375,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855,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盛达发展公司 | 20,207,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809,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073,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572,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阿玛树贸易有限公司 | 12,74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姚建华 | 10,8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 | 9,408,576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崇恽 | 8,613,2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期增长74.98%的原因主要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出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同期增长497.38%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出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同期减少45.18%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结算的房地产收入减少。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63.05%的原因主要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预收购房款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5,064,627.75元,去年同期数额为-2,190,746,665.1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减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取得投资收入约15亿元,而去年同期因收购新马及购置土地等现金流出18亿元。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5,382,083.31,去年同期数额为2,390,725,948.9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经营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用于归还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事项:上海鸿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瑞攀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
(1)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后,非流通股股东将在2006、2007、2008年度股东大会提案中提出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的股本规模为基数,每10股不低于2元的现金分红预案(即总分红金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的股本总额×0.2/股);若未来三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实际分红比例=总分红金额÷当时股本总额,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4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在60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在7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0%,在8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0%。
公司股东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155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每年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公司当年净利润的3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846,257,559.04元进行分配,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84,624,755.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3,899,784.27元,减去2007年度分红1,113,305,847.5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82,226,739.91元。
200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8年末的总股本2,226,611,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