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议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 5月12日(星期二)上午 9: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内容:
一、审议《200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关于2009年度贷款及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九、审议《章程修正案》;
十、审议《重新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重新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 2008年度述职报告。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09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七、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 5 月 11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3008。
4、联系电话:0572-2699710、0572-2699755、0572-2688765(传真)。
5、联系人:谷穗、施和泉
八、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 5月 7日
附件: 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09年 5 月 8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栋梁新材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 公 司 ( 或 本 人 ) 兹 授 权 委 托 ( 先 生 / 女 士 )( 身 份 证 号码: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自然人股: 法人股:
股东帐户号: 股东帐户号: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法人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