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5月13日,本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简称“重庆轻纺控股”)函告:2008年11月25日,重庆轻纺控股与深圳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益峰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重庆轻纺控股拟以2.5元/股将持有的本公司71,523,077股限售流通股份(占贵司总股本的18.94%)全部转让给深圳市益峰源。鉴于本公司近期出现重大亏损,职工中出现不稳定状况,经重庆市国资委审核后,特要求重庆轻纺控股在转让股权的同时,必须妥善解决本公司的职工稳定问题,切实维护本公司所在地的社会安定。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的意见,经研究,重庆轻纺控股拟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做如下调整:
一、重庆轻纺控股拟与深圳益峰源就上述股权转让价格进行重新商谈,修改原已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重庆轻纺控股拟购买本公司位于重庆的卫浴资产,并负责妥善安置本公司在重庆的人员。由此极有可能造成本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重组。
为避免本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5月15日起停牌。重庆轻纺控股和深圳益峰源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达成上述有关修改后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向本公司购买资产的框架性协议。若在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未能达成上述有关协议,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就股权转让和购买资产事宜进行谈判。本公司股票最迟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复牌。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承 诺 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简称“重庆轻纺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重庆轻纺控股拟以2.5元/股将持有的四维控股71,523,077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四维控股总股本的18.94%)全部转让给本公司。按照重庆市国资委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查意见,本公司于2009年5月13日与重庆轻纺控股就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再次进行了商谈。由于重庆轻纺控股在转让股权的同时拟购买四维控股位于重庆的卫浴资产,并负责安置四维控股重庆的人员,由此可能造成四维控股重大的资产及业务重组。四维控股也因此向贵所申请了停牌。就此,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在四维控股股票停牌后5个交易日内与重庆轻纺控股达成修改后的股权转让协议。若在股票停牌后5个交易日内未能达成修改后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就股权转让事宜与重庆轻纺控股进行谈判。
特此承诺。
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4日
承 诺 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8年11月25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益峰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以2.5元/股将持有的四维控股71,523,077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四维控股总股本的18.94%)全部转让给深圳市益峰源。鉴于四维控股近期出现重大亏损,职工中出现不稳定状况,经重庆市国资委审核后,特要求本公司在转让股权的同时,必须妥善解决该公司的职工稳定问题,切实维护该公司所在地的社会稳定。据此,经研究,本公司拟对股权转让事宜做如下调整:
一、本公司拟与深圳益峰源就上述股权转让价格进行重新商谈,修改原已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公司拟购买四维控股位于重庆的卫浴资产,并负责妥善安置四维控股在重庆的人员。
2009年5月13日,本公司按上述要求与深圳益峰源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商谈。本公司在股权转让的同时购买四维控股位于重庆的卫浴资产的行为可能造成四维控股重大的资产、业务重组。四维控股也因此向贵所提出了停牌申请。就此,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在四维控股股票停牌后5个交易日内与深圳益峰源达成修改后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与四维控股达成资产购买的框架性协议。若在股票停牌后5个交易日内未能达成上述相关协议,本公司将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就上述股权转让及资产购买事宜进行谈判。
特此承诺。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