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特别报道
  • 4:财经要闻
  • 5:金融·证券
  • 6:上市公司
  • 7:产业·公司
  • 8:上证研究院·特别报告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大全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市场
  • T4:艺术财经·专题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5 16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7版:信息披露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09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09-008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5月14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川民终字第716号《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与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豪公司”)一案作出裁定:

      1、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成民初字第885-3号民事裁定书;

      2、本案移送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该案的主要缘由如下:

      嘉豪公司于2008年9月12日将本公司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嘉豪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中要求本公司归还金额为:本金人民币29,828,847.82元;利息人民币8,547,202.94元(计算至2008年9月2日);案件受理费114,710.00元;诉讼保全费100,520.00元;评估费400,000.00元;申请执行费91,092.33元;合计人民币39,082,373.09元。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27日下发的(2008)成民初字第88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我公司在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39,082,373.09元,作为该诉讼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我公司认为与嘉豪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双方不存在借款关系,对此,我公司依法提出了复议申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对上述复议申请作出裁决。

      (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9月25日、2008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08年9月25日,本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异议申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8日下达了(2008)成民初字第885-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本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本公司不服上述裁定,于2008年10月13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成民初字第885-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到西藏自治区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上诉请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上述(2008)川民终字第716号《民事裁定书》为终审裁定。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告本案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09—009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和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5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6169万股股份(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71万股的44.47%,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题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16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该议案。

      2、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16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该议案。

      3、200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16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该议案。

      4、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616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该议案。

      5、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16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该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 5,858,546.2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本年利润为6,486,264.7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9,024,183.40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537,918.69 元。

      鉴于公司在上一年度大幅亏损,2008年度盈利额度不大,公司决定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盈利部分将留存公司,供以后分配。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表示赞同。

      6、关于聘请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16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该议案。

      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进行财务审计,费用为30万元。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169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该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