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公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公布的《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因有关工作人员疏忽,存在部分疏漏,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及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7年1月18日至2009年5月13日 | 495 | 1.03%(注) |
大宗交易 | 0 | 0 | 0 | |
其它方式 | 0 | 0 | 0 |
注:减持比例为累积数值,公司按减持日所减持股份数量和总股本分别计算减持比例。”
现补充为: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7年1月18日至2009年5月13日 | 495 | 1.03(注) |
大宗交易 | 0 | 0 | 0 | |
其它方式 | 0 | 0 | 0 |
注:减持比例为累积数值,公司按减持日所减持股份数量和总股本分别计算减持比例。
(1)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以5.71元/股的价格向Reco Shine Pte. Ltd.定向发行120,000,000股,并于2007年6月5日办理了股权登记、过户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92,040,208股增至412,040,280股。
(2)公司于2007年10月15日实施了分红派息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2,040,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投资基金和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由412,040,280股增至为535,652,364股。”
原公告内容:
“二、其他相关说明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 否”
现更正为:
“二、其他相关说明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否”
公司在此表示歉意,请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