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5月4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力”)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出资4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5%),法定代表人为黄代放,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牛栏前村民治大道504号B栋厂房1-4层,该公司主要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止2008年12月31日,泰豪电力经审计的总资产174,945,058.81元,净资产70,843,128.57元,负债总额104,101,930.24元,其中贷款总额为51,000,000元,一年到期的贷款30,000,000元,资产负债率59.51%,200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086,731.81元,利润总额11,977,796.36元。
随着国家拉动内需,加强电网基础改造建设,泰豪电力2009年度的合同订单份额将逐步增加。随着单项合同金额的扩大及结算周期的延长,为完善财务结构以适应订单结构的变化,同时降低短期偿债的风险,本公司同意为泰豪电力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3000万元应收账款贴现业务额度,2000万元承兑汇票融资额度,1000万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波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智杰,注册地址为南昌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该公司主要从事电源设备产品的研制和销售。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三波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38,520,823.01元,净资产127,084,109.36元,负债总额111,436,713.65元,其中贷款总额为40,000,000元,一年到期的贷款40,000,000元,资产负债率46.72%,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62,671,900.18元,利润总额13,250,494.85元。
为加快发展,本公司同意为三波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三波公司近期将偿还兴业银行南昌分行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将同时解除为三波公司在兴业银行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截止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2487万元,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26287万元,为非关联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2000万元,为关联公司担保的金额为42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