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报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9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公司2008年年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就公司2008年年报中相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进一步说明兖煤澳洲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情况
1、套期保值的背景。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煤澳洲”)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地在澳大利亚,主营煤炭采掘和销售业务。兖煤澳洲所生产煤炭主要是出口并以美元结算,而各项成本支出则主要为澳元。2008年以来,澳元兑美元汇率出现大幅波动。为降低汇兑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兖煤澳洲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兖煤澳洲套期保值业务属现金流量套期。
2、套期合约主要条款。兖煤澳洲采用的套期工具为金融衍生品,包括外汇远期合约和上下限期权(以下统称“外汇合约”)。
外汇远期合约的主要条款:交易双方(指企业与银行)约定未来某个日期以约定的汇率交割的外汇合约。
上下限期权的主要条款:交易双方(指企业与银行)约定未来某个日期以约定的汇率区间或即期汇率交割的外汇合约。
3、套期保值适用的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国会计准则24号-套期保值》及《中国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以下统称“中国准则”)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ASB1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国际准则”)中的套期业务会计处理,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对于套期保值的认定、会计处理及披露,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并无重大不同之处。
4、套期的有效性评价。因套期保值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为同一标的,且体现在同一合同中,合同条款完全一致,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现金流量变动。根据回顾性评价,实际抵销结果在80%~125%的范围内,认为套期有效。
二、进一步说明3.29亿元汇兑损失情况
2008年,本集团(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汇兑损失3.29亿元,其中:公司汇兑损失1.3亿元,兖煤澳洲汇兑损失1.99亿元。
公司产生汇兑损失主要原因是:本期人民币兑美元等主要货币升值约6.4%,使公司本部外币货币资金产生汇兑损失约0.64亿元,对兖煤澳洲委托贷款和代垫设备款等产生汇兑损失0.66亿元。
兖煤澳洲产生汇兑损失主要原因是:1、澳元兑美元大幅贬值,公司对其委托贷款和代垫设备款等产生汇兑损失1.49亿元;2、银行贷款产生汇兑损失1.42亿元;3、应收账款等产生汇兑收益0.92亿元。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