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票简称:* ST北生
证券代码:600556
暂停上市起始日:2009年5月27日
二、2009年5月20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公字[2009]49号)。因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5条和第14.1.9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09年5月27日起暂停上市。
三、公司管理人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30日以(2008)北破重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管理人将全力推进并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加快对公司的重组进程,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公司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股票上市的书面申请:
1、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2、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
五、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二)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三)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上交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符合上市条件;
(五)上市公司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进行回购或要约收购,回购或要约收购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七)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八)公司因故解散或被法院宣告破产;
(九)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十一)《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在规定期内未能实施完毕,依法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779-3226206
传真:0779-3226229
地址:广西省北海市北海大道168号
邮编:536000
邮箱:bsyy_bh@163.com
联系人:欧作森先生 吴斌先生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其股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