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2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況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十名,代表公司股份818,966,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1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二○○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18,966,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二)《二○○八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818,966,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三)《二○○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18,966,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四)《关于审议公司〈二○○八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818,966,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五)《关于审议〈二○○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九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18,966,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公司二○○八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818,966,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七)《关于公司二○○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各项表决结果为:
(1)煤炭买卖合同—收购石圪节煤业煤炭
同意50,904,630股,反对0股,弃权20,00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2)煤炭买卖合同—收购慈林山煤业煤炭
同意50,904,630股,反对0股,弃权20,00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3)煤炭买卖合同—收购司马煤业煤炭
同意50,904,630股,反对0股,弃权20,00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4)煤炭买卖合同—收购潞安煤炭经销公司煤炭
同意50,904,630股,反对0股,弃权20,00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5)煤炭买卖合同—向潞安煤炭经销公司销售混煤
同意50,924,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煤炭买卖合同—向潞安煤机合成油公司销售混煤和动力煤
同意50,924,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煤炭买卖合同—向集团公司容海电厂和余吾电厂销售煤炭
同意50,924,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综合服务协议》
同意50,924,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房屋建筑及井巷维修服务协议》
同意50,924,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18,966,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18,946,630股,反对0股,弃权20,00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
(十)《关于为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各项表决结果为:
同意40,790,63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闫建军、管晋宏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