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五条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三)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五条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公司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6月12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待股东办理登记时通知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内容: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6月3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大会见证律师及大会工作人员。
6、大会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前来登记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办理,委托代表必须持有授权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或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6月5日上午9:00-下午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昭化路68号一楼大厅
(4)联系电话:(021)62523309-212 62512629
(5)传 真: (021)62517323
(6)邮 编: 200050
(7)联系人: 毛小姐 戴小姐
7、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