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西安建国饭店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1,506,5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8%(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734,8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2008年期初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00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453,028.22元,加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137,135,912.07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682,883.85元。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赞成票11,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白静江、苏云海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临2009-014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5月20日在西安建国饭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0日以电话、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57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要求,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155条如下: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年度报告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