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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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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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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20版:信息披露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泰达荷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入、转换出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峨眉山市法院应诉通知书
    及诉讼财产保全的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与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例行停产检修的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秘邮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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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峨眉山市法院应诉通知书及诉讼财产保全的公告
    2009年05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09—03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峨眉山市法院应诉通知书

      及诉讼财产保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20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09)峨眉民初字第828号、第829号《应诉通知书》及(2009)峨眉民初字第828—1号《民事裁定书》,获知:峨眉山市乐诚洗煤厂、四川统领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法院于2009年5月12日受理上述案件。峨眉山市乐诚洗煤厂于2009年5月7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本公司相关财产予以查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2009)峨眉民初字第828号《应诉通知书》中《民事诉状》基本内容:

      原告:峨眉山市乐诚洗煤厂

      被告: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间多年存有业务往来,原告供应被告生产原料洗混煤,因被告自身经营原因,造成无力支付应付货款,截止2009年4月20日,被告尚有货款11,589,757元未能支付,同时,被告还拖欠其他巨额原材料款不能支付,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效,原告为避免因被告偿债不能而给原告造成损失,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共计11,589,757元(大写:壹仟壹佰伍拾捌万玖仟柒佰伍拾柒元整),并承担资金占用损失。

      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法院(2009)峨眉民初字第828—1号《民事裁定书》基本内容:

      原告峨眉山市乐诚洗煤厂于2009年5月7日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对本公司相关财产予以查封,申请人已向法院提供了担保。

      经法院审查,裁定如下:

      对本公司享有的位于峨眉山市乐都镇的矿山开采权(采矿许可证号:5100000520040),矿山编号为5111810056)中价值1,200万元的部分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交被告管理、使用。

      该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三、法院(2009)峨眉民初字第829号《应诉通知书》中《民事诉状》基本内容:

      原告:四川统领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事实及理由:

      原告从2008年5月起开始向被告供应增强型水泥助磨剂,截止2009年4月,被告共差欠原告到期货款245.2038万元。虽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因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

      1、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245.2038万元及利息。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09)峨眉民初字第828号《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

      2、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09)峨眉民初字第829号《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

      3、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09)峨眉民初字第828—1号《民事裁定书》。

      上述《应诉通知书》通知本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本公司将根据上述涉诉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09—04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出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2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收到陈建龙先生递交的个人辞职报告,陈建龙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