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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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9 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日
● 除权(息)日:2009年6月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9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0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827,466,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2,746,678.80元,剩余利润45,601,778.89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6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827,466,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82,746,678.80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日
2、除权(息)日:2009年6月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9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
2、联系人:陈铁生、张旭;
3、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
4、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5、传真:0769-85370230
6、邮编:52387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