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决议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于2009年5月26日在上海锦江小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8名,代表股份数142,932,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0%,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9名,代表股份数135,607,888股,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9名,代表股份数7,325,075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业务报告和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42,857,442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9.95%,其中B股股份数为7,253,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5.07%;反对股份数3,938股;弃权股份数71,583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42,91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9.98%,其中B股股份数为7,30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5.11%;反对股份数1,491股;弃权股份数21,23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42,91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9.98%,其中B股股份数为7,30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5.11%;反对股份数1,391股;弃权股份数21,33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份数为142,910,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9.98%,其中B股股份数为7,30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5.11%;反对股份数4,038股;弃权股份数18,683股。
同意按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429,196,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B股股东红利以美元支付(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第一个交易日的基准汇率折算成美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1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为142,910,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9.98%,其中B股股份数为7,30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5.11%;反对股份数1,391股;弃权股份数21,230股。
同意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自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结束之时起到下次股东大会年会结束之时止。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宝琛、傅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六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