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的整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7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2009)6号](下简称: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于近日对本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未如实披露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股权转让情况,也未对相关交易依规进行会计处理。致使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2、公司对方达环宇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未如实披露控股子公司债务情况。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告知书》中的相关问题逐条进行了检查和讨论,现就整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方达环宇违规担保尚未解除,方达环宇股权转让中违规划转资金尚未追回,方达环宇2,000万元短期投资款本金及利息的偿付责任尚未完全解除,本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整改进展
(一)方达环宇股权转让引发的相关问题的整改进展
1、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确认由其负责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新”)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中国高新将解除对方达环宇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所设账户(账号为11008103290702)中30,473,957.96元银行存款的冻结。
2、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承诺由其在2009年6月30日前负责向方达环宇补回6,450万元款项。公司已向麦校勋发函确认了其对公司的该笔债务,并将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核程序后进行账务处理。
(二)违规担保问题的整改进展
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已与广汇科投达成初步和解意向,麦校勋已向公司承诺,于2009年6月30日前解除方达环宇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集团)和东莞市长荣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长荣置业)合计4笔(分别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09]东二法民二初字0650号、[2009]东二法民二初字933号、[2009]东二法民二初字99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涉及总金额为5,126.03的万元债务及相应利息的连带担保责任,且保证不会对方达环宇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及或有责任。
(三)方达环宇其他债务问题的整改进展
关于方达环宇对广汇科投2,000万元短期投资款本金及利息的偿付责任,经向东莞市莲城物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城物业”)发函确认,其确认了对方达环宇2,00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公司将根据莲城物业的回函,确认该笔债权。
三、公司将每周披露一次整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