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关于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自2009年6月8日起,招商证券开始代理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70)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二、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三日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协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决定自6月8日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活动(以下简称“基金定投”),同时参加建设银行推出的2009年基金定投长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9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到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基金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行业股票,基金代码:519670)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为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参加基金定投业务,建设银行推出2009年基金定投长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即自2009年6月8日起,全部法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通过建设银行进行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申购交易均享有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六、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建设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建设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建设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3、如基金暂停申购,建设银行也将暂停该基金的定投业务。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建设银行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九、基金定投的终止
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建设银行各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十、咨询方法
中国建设银行网址: www.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三日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八次分红公告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3月14日生效,已于2007年8月20日、2007年11月26日、2008年3月26日、2008年6月23日、2008年9月22日、2008年12月23日、2009年3月24日实施了七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现金累计金额为1.43元。
为及时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及《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确认,截至2009年3月31日,本基金 A类(代码:519667)可供分配利润为24112317.00元,本基金B类(代码:519666)可供分配利润为23347353.39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9年3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分红。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A类(代码:519667)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9元,本基金B类(代码:519666)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9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6月8日;
2、红利再投资确认日:2009年6月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9年6月8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6月11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6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6月1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注意事项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9年6月8日前(不含6月8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3、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021-38568981、021-38568507
机构服务专线 021-38568519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010-68068788-661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020-3760220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0451-5390220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025-84671299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0755-82707511
代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3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9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88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5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228、0755-8302566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78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03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21-687616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666、021-96258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999、027-65799999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08888555、0755-25125666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510-8258816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113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21-962505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0888810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08881551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791-6768763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931-4890619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0809651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08888588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0531-9553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77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00056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36
以及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场内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八、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
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三日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53号文批准,于2009年3月1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4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9年6月8日开始办理申购业务(本基金简称:银河行业股票;基金代码:519670)。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邮编:200122)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021)38568519(机构服务专线)/ (02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1308 / (021)38568666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傅庚、李海文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郑锋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阴路2号华信大厦东座9楼12房(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连少铃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07室(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7)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朱颖
2、网上直销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www.galaxyasset.com(鼠来宝)。
3、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基金代销指定营业网点。
4、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申购通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交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场内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申购业务安排
(一)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的数额限制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不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具体规则请参照本基金各销售代理机构的规定。
(三)申购费率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50% |
50万元(含)-200万元 | 1.20% |
200万元(含)-500万元 | 0.80%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400-820-0860
五、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