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回购的议案》。
为支持成都市东部新区的建设,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成国用(2001)第32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回购合同》,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以包干总价2981.84万元回购本公司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11762.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该价款含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住宅人员安置等的拆迁补偿全部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09-16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使用权被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支持成都市东部新区的建设,2009年6月3日,公司与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公司”)签订了《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成国用(2001)第32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回购合同》,兴城公司以包干总价2981.84万元回购本公司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11762.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与兴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未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公司于2009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3月26日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灈锦东路9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涌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与开发;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资本运作;特许经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对外投资;其他非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被回购宗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成国用(2001)第329号,面积为11762.76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仓储。
2、该宗地内的有证房屋:成房监证字0107850号、成房监证字0107835号、成房监证字0107821号有证房屋面积6126平方米;无产权证房屋1692.08平方米。
截止2009年5月31日,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账面价值为109,655.50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协议签署各方:
收购方: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被收购方: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回购价款: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成国土资发[2005]322号)规定并结合该宗土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2009年4月8日会议精神经双方协商以169万元/亩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回购,包干总价款为人民币2981.84万元。含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乙方住宅人员安置等的拆迁补偿全部费用。
3、标的物交付及权证注销: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将本合同约定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所有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移交甲方,并提供向国土资源局、产权产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被回购土地及房屋权证的注销登记的相关文件。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所有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本合同约定宗地全部仓库、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全部腾空将空地在2009年6月5日移交给甲方,且经双方现场签字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甲方按照收购总价款的100%向乙方付款。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有效推进成都市东部新区的建设,确保省、市重点项目成都市新客站综合交通枢纽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兴城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成国土资发[2005]322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批示,对成都市东部新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回购整理。本公司上述宗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规划的新客站范围内,因此,为支持成都市东部新区及新客站的建设,与兴城公司签订回购合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股东权益约2800万元,但该交易是否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需待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正式发布后确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成国用(2001)第32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回购合同》。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