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09年5月11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3.1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2,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1,200,000股。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09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09年6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09年6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09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09年6月1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转增前 | 本次转增 | 转增后 | |||
股份类别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000,000 | 75.00% | 6,900,000 | 75,900,000 | 75.00% |
1、国家持股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9,000,000 | 75.00% | 6,900,000 | 75,900,000 | 75.0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9,000,000 | 75.00% | 6,900,000 | 75,900,000 | 75.00%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000,000 | 25.00% | 2,300,000 | 25,300,000 | 25.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000,000 | 25.00% | 2,300,000 | 25,300,000 | 25.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2,000,000 | 100.00% | 9,200,000 | 101,2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1,200,000股摊薄计算,200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自贡市盐都大道川润大楼
邮政编码:643000
咨询联系人: 谢光勇
咨询电话:0813-2629229
传真电话:0813-2629229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