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6月8日通知各位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时间:2009年6月12日,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委托1人,胡友林先生委托杨玉晴先生代为表决,列席监事4人,会议由杨玉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6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友林,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棉、麻、毛、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线及其织物,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机械及配件、家用纺织品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目前,纺织集团已形成20万纱锭、500万件服装、500万套家纺、400万米汽车装饰布的生产能力。由于前期园区基础设施规模较大,纺织集团资产负债率较高为85.4%,同时纺织集团正在抓紧建设宽幅家纺面料织造项目,为按期完成总体投资规划,保证悦达纺织板块可持续性发展,降低纺织集团资产负债率,增资后纺织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77.42%。公司拟对纺织集团增加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纺织集团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公司拥有的盐城市城东水厂实物资产的议案》。
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投公司”)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拥有的盐城市城东水厂(以下简称“城东水厂”)实物资产转让给市政公投公司,交易价格7,664.60万元,本次交易属非关联交易。
(一)交易方介绍。市政公投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0日,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姜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要经营范围:对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业的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公司拥有的城东水厂实物资产的情况。2002年底,公司通过与大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置换,置入了城东水厂的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格8000万元人民币。该部分实物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上述资产本公司一直租赁给盐城自来水公司使用,未参与实质性经营管理,每年收取固定租赁费335.4万元,资产收益率不高。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所拥有的城东水厂实物资产帐面价值6,742.41万元。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公司所拥有的城东水厂实物资产帐面价值6,653.06万元,调整后帐面值6,653.06万元,评估价值7,664.68万元,评估增值1,011.63万元,增值率15.21%。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
(三)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产交割日:双方同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进行资产交割。
2、交易价格及支付: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为7,664.6万元,以现金方式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支付完毕。
3、协议生效条件:
(1)本公司履行上市公司审批等手续;
(2)市政公投公司根据其章程规定取得必要的授权。
(四)本次交易目的。目前,根据市政公共设施发展规划,盐城市政府拟回购本公司所拥有的城东水厂实物资产,考虑到公司未参与城东水厂的实质性经营管理,为了提高公司资产效率,集中力量发展主业,公司拟将收益较低的城东水厂资产转让给市政公投公司,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拥有城东水厂任何资产。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减少过多涉足的行业,集中力量发展主业,本次交易公司产生756.3万元收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09年5月到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友林、张二震、陈冬华、蔡柏良、曹士新、杨玉晴、邵勇、潘万渠、崔林、祁广亚、王晨澜、王佩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张二震、陈冬华、蔡柏良、曹士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拟发给各独立董事每年津贴6万元(税后)。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其中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简历
胡友林,男,195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盐城市人民政府驻晋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盐城市物资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盐城悦达实业集团、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悦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盐城国际妇女时装公司副董事长、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二震,男,1953年1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经济系讲师,南京大学国际经贸系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主任,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聘任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西北大学、厦门大学兼职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客座教授,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从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津贴。
陈冬华,男,1975年12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副院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6年),财政部首届会计学术领军人物,南京大学首届青年骨干教师,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评议专家。
蔡柏良,男,1963年7月出生,硕士,经济学教授。曾任江苏省盐城商业学校教务科长、副校长,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副院长。现任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院长、盐城师范学院党委委员、盐城师范学院企业管理重点建设学科首席带头人。
曹士新,男,1949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政工师。曾任盐城市工商局副局长、盐城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盐城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玉晴,男,1965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盐城市拖拉机厂工程师、厂部办公室秘书,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办事员、副主任、主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主持工作)。
邵勇,男,196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盐城市计经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盐城市计经委技术改造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盐城市计经委生产经营科科长,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总裁,江苏悦达环球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万渠,男,1956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上海悦达新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崔林,男,1963年9月出生,中专文化,会计师,曾任盐城市钢铁厂成本会计,盐城市化工工业局财务主管,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江苏悦达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审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上海赛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
祁广亚,男,196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盐城拖拉机厂财务总监、财务科科长,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裁。
王晨澜,女,1970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政工师。曾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悦大酒店副经理,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公关部副部长、总裁办副主任、对外联络部部长,本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山西汾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悦达京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佩萍,女,197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证券部副部长,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副主任,悦达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二震、陈冬华、蔡柏良、曹士新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9年6月12日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二震、陈冬华、蔡柏良、曹士新,作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二震、陈冬华、蔡柏良、曹士新
2009年6月12日
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09-013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6月12日在公司总部三楼302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现场,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讨论一致通过,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于2009年5月到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陆向洋、陈春华、周崇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另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亚、唐如军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简历
陆向洋,女,195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盐城教育学院中文系助教、讲师,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科级干部。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
陈春华,男,1961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江苏悦达物资贸易中心业务员、副科长,江苏悦达北京办事处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济师、副总裁兼公共事务部部长。
周崇华,男,195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盐城市拖拉机厂会计、总帐,盐城汽车总厂财务科副科长,盐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厂长、董事长。现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刘亚,男,1961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盐城市物资实业总公司办事员,江苏悦达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纪检员,江苏悦达集团监察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监察室主任。
唐如军,男,197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盐城市拖拉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廊坊通达公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盐城市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科长、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09-014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OO九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30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三楼303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30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三楼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江苏悦达盐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6,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3,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09年6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登记,或以书面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登记抵达我公司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9日下午5:00。
2)登记时间:2009年6月27日到6月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78号公司二楼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15-88202867
传真: 0515-88334601
联系人:王浩
邮政编码:224002
特此通知。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项 目 | 意 见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 | 《关于为江苏悦达盐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6,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 | 《关于为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3,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重新打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