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5,933,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0%,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5,725,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208,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张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763,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9%;反对票16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弃权票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2、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东海中路支行申请不超过9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5,761,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4%;反对票1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0%;弃权票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761,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5%;反对票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1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4、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761,9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5%;反对票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1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5、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四方区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761,3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0%;反对票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6、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公司向建设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的贷款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499,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反对票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2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
7、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的回购担保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761,3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0%;反对票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8、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浦发银行青岛东海中路支行申请回购担保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499,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反对票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2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
9、审议通过《关于与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761,3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0%;反对票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10、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5,499,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7%;反对票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票2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