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9年6月11日新闻晨报发布一篇题为《海王生物将受益于疫苗生产》的报道,署名单位为南京证券,作者为谈世鸿。传闻涉及主要内容如下:
1、 海王英特龙还与管轶教授率领的香港大学新发传染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并着手甲型H1N1流感疫苗研发生产工作。
2、 海王英特龙目前已投入3亿元在光明新区建设的疫苗生产基地。
二、澄清说明
经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英特龙”)核实,对上述报道与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该报道有关海王英特龙与管轶教授率领的香港大学新发传染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及疫苗生产基地的投入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现将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1)海王英特龙与管轶教授率领的香港大学新发传染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协商共同进行流感病毒变异及疫苗生产所用毒株的研究和申请立项的合作事宜,但目前尚未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有鉴于此,上述合作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相关研究、立项及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本身均存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海王英特龙正在申请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用毒株,尚未进行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海王英特龙预计下周可以拿到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用毒株,并开始对现有100万人份疫苗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待改造后的生产车间通过GMP认证后,海王英特龙将开始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工作,预计产能在100万人份至200万人份之间。整个过程需要6-8个月的时间,但最终生产时间还取决于药监部门的批准。海王英特龙1000万人份的疫苗生产基地尚没有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海王英特龙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合作洽谈进展情况,海王英特龙有关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发布信息公告。
(2)海王英特龙投入光明新区疫苗生产基地的工程建设资金约人民币1.7亿元,目前该生产基地的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处于申请GMP认证的准备阶段。根据JV执行合同,该在建工程是海王英特龙本次注入JV公司出资资产的一部分。除该在建工程外,海王英特龙本次注入JV公司的出资产还有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及其他固定资产。
由于海王英特龙与GSK已达成JV执行合同,海王英特龙不会对该疫苗生产基地进行新的投入,有关疫苗生产基地未来资金投入、相关GMP认证,以及生产准备等后续工作将转由JV公司负责。
上述合作事项公告已于2008年11月21日和2009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披露。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没有就上述澄清事项接受过媒体的采访,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况。
2、本公司根据公司2009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2009年中期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不会有大幅变动。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9 年6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