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于6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基本面变化的新局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更名并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1)更名
原名称: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更名为: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变更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产品)、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承接计算机系统网络集成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服务(除期货、证券咨询),仓储服务,商品的包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建筑装潢工程承包。
拟变更为:实业投资,工业、物流地产投资,矿产开发投资,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物资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水泥,砼制品的制造、销售,五金配件,木土机械设备,加工,制造,挖土方,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商品的包装服务,建筑装潢工程承包(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1)原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HSD Industrial Co.,Ltd.
拟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Gangtai Holding( Group) Co., Ltd
(2)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产品)、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承接计算机系统网络集成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服务(除期货、证券咨询),仓储服务,商品的包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建筑装潢工程承包。
拟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工业、物流地产投资,矿产开发投资,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物资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水泥,砼制品的制造、销售,五金配件,木土机械设备,加工,制造,挖土方,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商品的包装服务,建筑装潢工程承包(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拟召开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一、二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条件为《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 年7 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 时,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09 年6 月29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 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9 年6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
(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登记时间:2009年7月2日09:00-17:00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19楼
(3)联系人:张婕 顾震
电 话: 021-68865396
传 真: 021-68866511
邮 编: 200120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