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理财一周》刊登一篇题为《国通管业内部爆料:大股东已停产三年》报道,文章提到:1、“国通管业大股东巢湖一塑早已停产三年,而国通管业在上市时就有许多违规的地方。当时巢湖一塑需要拿出1200万元让国通管业上市,但厂里拿不出这些钱,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风集团)就出资1200万元,让国通管业上市。”2、“从2002年起,巢湖一塑的管理都是由国风集团来负责。国通管业被运作上市以后,巢湖一塑一直站在前面扮演大股东的角色。但实际上,国风集团才是实际控制人,而巢湖一塑只相当于国风集团的子公司。巢湖一塑,是国风集团的关联公司。”
二、澄清声明
公司董事会在发现相关报道后分别向公司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以下称巢湖一塑)、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风集团)发书面函核查相关事项,结合股东单位做出的回复,对上述报道澄清如下:
1、巢湖一塑原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旗下有多家控股子公司。巢湖一塑作为母公司主要进行子公司资产管理和股权管理,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目前巢湖一塑主要控股子公司有:(1)、安徽国茂塑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木塑制品、土工格栅、薄膜、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农业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2)巢湖市春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凹版辊、压花辊、分色片生产、销售;商标图稿设计;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橡胶原材料、农用地膜、建材、水泥销售。(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钱俊,主要从事塑料管材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2、国通管业通过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经过严格审查获批准上市,国通管业的上市过程中均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国通管业自上市以来,也一直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媒体报道中所称的“巢湖一塑拿出1200万元就可以让国通管业上市”的情况;由国风集团和巢湖一塑回复获悉,巢湖一塑,国风集团在国通管业上市前不存在1200万元的资金往来关系。
3、2008年9月3日,国风集团整体并购巢湖一塑。上述并购之前,国风集团一直作为国通管业第二大股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国风集团是合肥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巢湖一塑是隶属于巢湖市居巢区经贸委下属企业,企业性质是集体企业。国风集团与巢湖一塑在此之前无任何关联关系。
4、报道中其他事项我公司已经做出相关澄清公告。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没有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