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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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光电或公司)于2009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人数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微机械惯性/卫星组合导航系统项目技术及相关资产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2000万元的资金,收购紫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讯)微机械惯性/卫星组合导航系统项目技术及相关资产。紫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1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志强,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主要从事微机械惯性器件与微机械惯性组合导航系统研发生产、以及投资运营等业务。紫光通讯与中兵光电无关联关系。
本次公司收购紫光通讯之微机械惯性/卫星组合导航系统项目资产所在地为北京。拟收购之资产上均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资产中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收购项目之资产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该项目技术及相关资产的资产账面值为3,762.53万元,评估值为2,479.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评估值121.30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值为291.47万元,无形资产评估值为2,066.66万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为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1)本合作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中兵光电向紫光通讯支付人民币200万元。2)紫光通讯将本合作协议项下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全部交付中兵光电后15个工作日内,中兵光电向紫光通讯支付人民币500万元。3)紫光通讯将本合作协议项下相关库存材料交付中兵光电后15个工作日内,中兵光电向紫光通讯支付应付账款尾款总计人民币约41万元。4)该项下制导化改造项目中微机械惯性组合导航系统型号定型(以政府或军方有关部门文件为准)后15个工作日内,中兵光电向紫光通讯支付人民币200万元。5)在改造的弹药销售完成并实现回款后,由中兵光电按照人民币300元/套的标准向紫光通讯支付费用(以月为结算单位),此项费用达到人民币1059万元后,则中兵光电不再向紫光通讯支付任何费用。
中兵光电专注于“信息化与精确打击”领域的高科技军工上市公司,惯性制导产品是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产品。通过本次收购,加强公司惯性制导领域的技术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信息化与精确打击”领域的实力。公司引进微机械惯性/卫星组合导航系统项目的相关技术,通过技术的再次开发,与公司现有能力接合并追加必要的条件实现批产后,将为公司的规模拓展和业绩提升提供新的重要支撑。
特此公告。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