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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不会密集发行新股
    2009年06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西南证券研发中心 副总经理 周到
      ⊙西南证券研发中心

      副总经理 周到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施行以来,舆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先后顺序较为关注。在桂林三金、万马电缆发布招股意向书前,舆论有许多猜测。同样,舆论对后续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依旧在猜谜。

      至少有一部分“过会”公司已经较早地做好发布招股意向书的准备工作。桂林三金和万马电缆招股意向书分别签署于2009年5月31日和6月10日,发布于2009年6月19和24日。两者的发布日期分别比签署日期早19和14天。《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截止和施行起始日期,分别为2009年6月5和11日。因此,桂林三金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间,已经签署招股意向书;万马电缆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施行前,也已经签署招股意向书。

      这也是新股首发的一贯做法。以2008年8、9月份上市的公司为例。西仪股份、浙富股份、陕天然气、卫士通、中国南车、美邦服饰、法因数控、东方雨虹、川润股份、水晶光电、华昌化工依次在6月3日、7月3日、6月23日、6月30日、7月14日、7月10日、8月1日、8月18日、8月20日、8月8日、8月26日签署招股意向书,在7月17日、7月17日、7月22日、7月22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8日、8月22日、8月28日、8月28日、9月5日发布招股意向书。它们的发布招股意向书日期,依次比签署招股意向书日期迟44、14、30、23、14、25、17、4、8、20、10天。尽管其中也存在像东方雨虹那样,签署招股意向书与发布招股意向书相隔时间很短的情形,但更多的是两者间隔时间较长,有一定的时间长度进行统筹安排。而这次先安排桂林三金和万马电缆发布招股意向书,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出管理层稳定市场的意图。

      不过,已“过会”公司也不会全部已经签署招股意向书。已“过会”尚未发布招股意向书公司,还有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中国建筑、光大证券、招商证券和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珠海银邮光电技术发展、遵义钛业、福建星网锐捷通讯、博深工具、浙江亚太机电、汉王科技、天润曲轴、家润多商业、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广州珠江啤酒、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久其软件、深圳世联地产顾问、武汉光迅科技、保龄宝生物、西藏奇正藏药、广东超华科技、深圳市宇顺电子、苏州禾盛新型材料、河南辉煌科技、广东精艺金属、佛山星期六鞋业、福建南平太阳电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罗莱家纺、深圳信立泰药业、湖南博云新材料。6月份还剩4个工作日。因此,2009年上半年要安排这31家“过会”公司发布招股意向书,已经不可能。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全文》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也与此相仿。就当前的时间而言,拟上市公司经审计的,通常是2008年度财务报告。如果不经过特别情况下的申请,招股说明书引用200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无效。因此,这31家公司中的多数,需要提供经审计的2009年第一季度或中期财务报告。而这需要时间。因此,不管怎样安排,自7月1日起的一段时间内,密集地安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不太可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也尚未全面恢复。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我部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至笔者截稿时,尚无公司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因此,拟上市公司,至少也不会在近期密集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笔者认为,投资者没有必要过度关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先后顺序。市场对哪些公司将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早就了然在胸。因此,谁先发、谁后发,并不会构成显著的利好或利空。真正较为集中地发行新股,可能还要等一段时间。就当前的投资者信心而言,即使较为集中地发行新股,也不会改变牛市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