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09年6月15日分别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中午12点,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有关关联交易的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崇喜先生、闫学廷先生、张中平先生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 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召开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将另行通知。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证券代码:000815 公告编号:2009—027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0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0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0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0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去年的总金额 |
浆料采购 | 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不超过15000万元 | 100% | 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金桥大厦11层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金桥大厦11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金桥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秦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二千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税沪字310113630426356号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木材、汽配、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纺织品、服装、文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非标钢结构及设备的加工。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2、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是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专业贸易公司。中冶国贸以发挥中冶集团优势,面向全球,服务国内外客户为经营宗旨。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资源产品的销售代理及相关贸易;资源自主开发深加工;EPC工程总承包所需设备、材料、技术的进出口代理综合服务等。公司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031.89万元,实现净利润-5,669.88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6,903.09万元。
3、公司与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同属一家最终实际控制人,属《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内容
为了保证公司的原料供应,扩大原料供应渠道,公司决定从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浆料,预计全年不超过15000万元,本公司与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可以极大的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经营对原料稳定供应的需要,对于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帮则,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具有战略意义,同时增加供应商,可以有效的降低采购成本,进而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影响。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 200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刘崇喜先生、闫学廷先生、张中平先生共三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中冶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中冶国贸的关联交易可以极大的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经营对原料供应的需要,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是公平的,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有促进作用的。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