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6日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俞吾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5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38,825,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8,275,4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股数110,850股,弃权股数438,726股,获得通过。
(二)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8,260,4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股数74,400股,弃权股数490,176股,获得通过。
(三)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8,234,4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反对股数110,900股,弃权股数479,676股,获得通过。
(四)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6,905.56万元,实现净利润85,971.48万元。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641,689.29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1,926,958,448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8,093,98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反对股数267,429股,弃权股数463,626股,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第十三条 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经营出租机场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广告经营,货运代理、代理报关、代理报检业务,长途客运站,经营其它与航空运输有关的业务;综合开发,经营国家政策许可的其它投资项目。”
2、第一百五十五条 修改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和/或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三)当年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当年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8,306,9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股数53,000股,弃权股数465,076股,获得通过。
(六)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9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8,302,7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股数78,000股,弃权股数444,276股,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邓琳律师、狄朝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