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9日在上海延安西路719号佳都大厦佳都电影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辰康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52人,代表股份400,223,8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20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式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09 年度继续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一次发行方式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40%,拟定为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 年。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与会全体股东 | 400,223,829 | 400,193,209 | 18,924 | 11,696 | 99.9923% |
(二)《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下属三家参、控股子公司各增加1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对上海交运起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峰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交运云峰龙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各增加1000万元担保,即共计3000万元的全额担保。同时公司也为上海交运起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增1000万元额度作双重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的一年。(详见公司临2009-015号公告《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下属三家参、控股子公司各增加1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与会全体股东 | 400,223,829 | 400,193,209 | 18,924 | 11,696 | 99.9923%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经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韩宗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
2、交运起元、云峰交运、交运龙威2008年度财务报表;
3、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