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7月1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4号东北特钢集团九楼会议室、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本公司一号会议室、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岸大街7号北满特钢1号会议室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6月12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通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持有和代表股份301,664,4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明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赵明远、刘伟、邵福群、王朝义、韩玉臣、高炳岩、董学东、周建平、魏守忠、徐德祥、张玉春、李源山、姚殿礼、伊成贵、李延喜、高岩、赵彦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源山、姚殿礼、伊成贵、李延喜、高岩、赵彦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人员简历详见2009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赵明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刘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邵福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王朝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韩玉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高炳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董学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周建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魏守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徐德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张玉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李源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姚殿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伊成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李延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高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赵彦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唐丽、赵明锐、国长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人员简历详见2009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唐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赵明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大会以累计301,664,4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国长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三名监事与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选举产生的张力、李刚两位职工监事组成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301,664,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1,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公司向中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总量的议案
同意301,664,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哲先生、戴钦公先生为本次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09—01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7月1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4号集团公司九楼会议室、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本公司一号会议室、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岸大街7号北满特钢1号会议室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6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17名董事,实到15名董事,公司董事邵福群、韩玉臣因公出差,分别授权公司董事刘伟、张玉春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明远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赵明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赵明远简历详见2009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高管人员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提名,续聘单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总经理提名,续聘徐庆祥先生、刘振天先生、鄂成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续聘王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经董事长提名,续聘孔德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1年股东大会董事会换届止(公司总经理、高管人员简历附后)。
经逐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的任职要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推荐、提名、选举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为此,同意该项议案。
三、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制订新一届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位4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赵明远、刘伟、邵福群、王朝义、韩玉臣、高炳岩、董学东、周建平、魏守忠、徐德祥、张玉春、李源山、姚殿礼、伊成贵、李延喜、高岩、赵彦志,赵明远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赵明远、刘伟、邵福群、姚殿礼、伊成贵、李延喜、赵彦志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伊成贵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赵明远、刘伟、邵福群、李源山、姚殿礼、李延喜、高岩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源山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赵明远、刘伟、邵福群、李源山、李延喜、高岩、赵彦志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延喜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1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单志强先生,1962年8月生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北工学院,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大连钢厂机动处副科长、科长、工程师,大连钢厂薄板分厂副厂长、副经理、书记,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控处处长、书记,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银亮材厂厂长、书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东北特钢北满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庆祥先生,1962年12月生人,毕业于东北工学院。198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抚顺钢厂锻压分厂生产组施工员、计划员、热处理工艺员、生产组副组长、组长,生产调度长,分厂厂长助理、生产副厂长、厂长,抚顺特钢锻造厂厂长、党委书记。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振天先生,1971年10月生人,毕业于东北大学钢铁冶金专业。1993年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曾任抚顺钢厂第四炼钢分厂技术组精炼、新产品专责、技术处工艺组长,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处工艺组长、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处工艺组组长、代科长、生产制造(安全)部副部长、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总调度长、技术部副部长、生产部冶炼策划管理主管、技术部冶炼工艺主管、制造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兼制造部部长、总调度长,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鄂成松先生,1968年1月生人,毕业于东北工学院分院热能工程专业、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研究生,1990年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曾任抚顺钢厂八五零分厂技术专责、段长、组长,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五零分厂副厂长,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六五零分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初轧厂党委书记兼第一副厂长,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处处长、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初轧厂厂长、党委书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装备动力部部长。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勇先生,1973年3月生人,大学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中国五矿大连第二轧钢厂财务处会计、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资金科资金员、核算员,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结算中心主任、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会计科科长、副处长,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孔德生先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文字秘书、行政秘书,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文字秘书、行政秘书、科长,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科长、副主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09—02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同年7月1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唐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唐丽简历详见2009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