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证券代码:600693 编号:临2009--01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7月6日在福州市817北路84号东百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828.718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322.2594万股的28.6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魏立平董事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收购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下称东购公司)相关股权的议案》
同意9,828.653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99.9993%;反对0万股;弃权0.065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吴江成律师、李青青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