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015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5日
●除权除息日:2009年7月16日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7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2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6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476,413,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8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7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135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及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1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5日
2、除权除息日:2009年7月16日
3、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7月17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7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送股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的办法:流通股股东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送股的办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派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账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送股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213,157,868 | 44.74 | 42,631,574 | 255,789,442 | 44.7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263,255,422 | 55.26 | 52,651,084 | 315,906,506 | 55.26 |
股份合计 | 476,413,290 | 100.00 | 95,282,658 | 571,695,948 | 100.00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71,695,948股摊薄计2008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6657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10-64742227-653
联系传真:010-6439808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双鹤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2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表;
3、送股上市申请表;
4、上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