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鄂生先生(简历附后,下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静之先生、严晓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聘任严晓俭先生为公司总裁;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张建新先生、徐平佳先生、林洪扬先生、樊燕女士、徐大同先生、翁伟民先生、薛晓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胡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薛晓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聘任马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陈鄂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选举严晓俭先生、盛小洪先生、王利平先生、郑培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管一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选举张静之先生、刘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郑培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选举陈安民先生、管一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
8、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聘任李农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
9、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已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便于公司拓展相关业务,现申请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施工承包”内容;
1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十二个月内为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为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且该银行授信额度仅限用于因主营业务需要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等。同时,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向其中任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1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召集于2009年7月24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十二个月内为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8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简历
陈鄂生先生,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造纸学会副理事长、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轻工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冶科工集团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沙长泰输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现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00963.SH)董事。陈鄂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4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静之先生,195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董事长,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张静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晓俭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上海市投资咨询专家,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副院长,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兼任轻亚机电副董事长。严晓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96,155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总裁及副总裁简历
严晓俭先生,简历同上。
张建新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北京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轻建设子公司董事长。张建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4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平佳先生,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院院长,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武汉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成都子公司董事长。徐平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3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洪扬先生,195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技术总监,广州子公司董事长、上海咨询子公司董事。林洪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3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樊燕女士,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轻工业长沙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长沙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樊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大同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任南宁子公司董事、中轻建设子公司董事、上海轻叶董事。徐大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3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翁伟民先生,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第四咨询设计所所长、西安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裁,兼任西安子公司董事长,上轻院子公司董事长。翁伟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晓风女士,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兼任上海咨询子公司董事长、成都子公司董事、西安子公司董事、上海轻叶监事。薛晓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3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财务总监简历
胡小平先生,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任中轻建设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子公司董事、武汉子公司董事、轻亚机电董事。胡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持有111,153股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薛晓风女士,简历同上。
马志伟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本公司总裁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第二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第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兼任长沙子公司监事、成都子公司监事、西安子公司监事、上海监理子公司监事。
五、战略委员会委员简历
陈鄂生先生,简历同上。
严晓俭先生,简历同上。
盛小洪先生,195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11月进入上海量具刀具厂工作,曾任上海市第一商业局计划处、外经处副处长,上海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2004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盛小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利平先生,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赴日本横滨国立大学进修,并担任日本福岛大学访问学者。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商业企业管理教研室主任、贸易系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发表和出版多种论文,教材和专著。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全国商务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自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王利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培敏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拥有十年以上证券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资本市场,擅长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及上市公司购并等工作,熟悉相关法规、操作及政府关系,自1999年以来,先后全程参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证监会、国资委等有关股权激励的调研、法规起草等工作。1998年创办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至今。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上海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协会委员,同时担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75.SH)、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707.SH)、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10.SH)、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600880.SH)独立董事。郑培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
管一民先生,195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上海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总会计师工作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同时担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16.SH)、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96.SH)、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600315.SH)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静之先生,简历同上。
刘晓红女士,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并先后担任访问教授,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和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讲学。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主持和承担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和上海市教委多项科研项目,参加编写或独立撰写了10余部教材和学术著作,并在发表法学论文四十余篇。曾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获教育部“1999年度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兼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经委重要产业损害调查专家组成员、上海仲裁委仲裁员及上海-罗纳· 阿尔卑斯国际调解中心调解员。刘晓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
郑培敏先生,简历同上。
陈安民先生,195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68年9月至1991年1月,在上海水泥厂工作,历任工人、技校教师、供销股股员、供销股副股长、第一副厂长、厂长;1991年2月至1992年2月,任上海建材局企管处副主任;1992年2月至12月,任上海水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12月至1996年5月,历任上海耀华玻璃厂第一副厂长、厂长;1996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安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管一民先生,简历同上。
八、审计部经理简历
李农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本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审计部经理,兼任北京子公司监事、广州子公司监事、南宁子公司监事、中轻建设子公司监事、上海咨询子公司监事、上轻院子公司监事。李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1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9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开展以下套期保值业务:
一、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2007年6月15日,公司与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签署了越南安化年产13万吨制浆厂项目分包合同(丸红株式会社系该项目总承包商),合同总金额为7,356万美元,合同工期为30个月。合同签订后,项目于2007年7月正式启动。根据合同的约定,丸红株式会社于2007年7月向公司支付30%的预付款共计2,206.8万美元,剩余款项计5,149.2万美元将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二、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2007年人民币升值幅度比较大,同时人民币继续升值的预期强烈。为减少项目施工期间人民币汇率波动对项目收汇的影响,锁定营业收入,降低风险,根据测算的工程进度与收款计划以及海外采购等具体情况,公司经研究决定,与交通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远期美元收汇的人民币结汇价格。
三、已投入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及业务期间
2007年6月2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签订总金额为4017.6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协议》,期限一年,到期汇率为7.33左右,到期后还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再展期两次;其中有150万美元期限半年,到期后又进行了展期。2007年下半年人民币加速升值,半年升值了约4000个基点,公司再次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月23日追加购买了700万美元一年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到期汇率为6.67,到期后又进行了展期)。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因为越南安化年产13万吨制浆厂项目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协议中,已结汇金额共计3,977.60万美元,实际结汇汇率为7.25;尚有740万美金未结汇。公司购买交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收益为1,564.92万元人民币(即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其中到期交割后取得实际收益1,640.85万人民币并已入账,未交割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预期收益为-75.93万人民币。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利率变动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组织建立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制度还对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已经建立并相互制衡。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1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人:控股股东;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截止2009年7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十二个月内为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09年7月23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薛晓风、马志伟。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8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09年7月2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国海诚”(002116)股票__________ _股,拟参加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申请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十二个月内为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1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十二个月内为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控股子公司均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发展较快,对资金的需求也较高,目前的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0%。为确保上述八家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相关银行的授信意向和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拟在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为上述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且该银行授信额度仅限用于因主营业务需要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等。同时,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向其中任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计划已经公司2009年7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点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1987-10-7 | 北京 | 1,000 | 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其他专题调查研究、工程承包、监理等 |
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03-1-2 | 广州 | 750 | 国内外工业及民用建设项目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等 |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 1985-3-22 | 长沙 | 919 | 工程总承包;轻工业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从事机械、电子设备开发、制造及销售等 |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2-12-28 | 武汉 | 660 | 轻纺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等 |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02-12-24 | 南宁 | 800 | 工业、民用建筑项目的工程设计、咨询、监理、总承包等 |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02-12-26 | 成都 | 800 | 工程咨询、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等 |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3-10-30 | 西安 | 600 | 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 |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7-6-26 | 北京 | 8,500 |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公司持股 比例(%) |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10,285.70 | 2,624.69 | 21,202.67 | 852.23 | 80% |
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5,791.60 | 1,913.69 | 14,841.09 | 640.90 | 80% |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 9,430.46 | 2,442.16 | 15,661.30 | 719.47 | 80% |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529.58 | 1,914.31 | 16,135.14 | 640.63 | 80% |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5,180.32 | 1,619.17 | 9,303.80 | 475.71 | 80% |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395.95 | 1,288.40 | 5,676.81 | 280.87 | 80% |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477.93 | 1,030.48 | 5,179.59 | 242.46 | 80% |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701.77 | 9,021.73 | 33,635.20 | 402.32 | 94.12% |
三、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期间 |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 | 2008年3月13日-2010年6月3日 |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0 | 2009年1月13日-2010 年1月13日 |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2009年2月5日-2010年2月4日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了确保八家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在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为上述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上述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核心子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为上述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14%。
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如果在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时,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触及需采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