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7月9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和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注: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是住友商事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的通知,2009年7月8日,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476%;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570,8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136%。2009年7月9日,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8,667,76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064%。截至2009年7月9日收盘,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共出售本公司股份10,667,76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540%;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共出售本公司股份570,8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136%。截至2009年7月8日收盘,两者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本公司股份2,570,8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612%。截至2009年7月9日收盘,两者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11,238,56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76%。
本次出售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5,2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6.000%, 其中已获准流通股份25,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000%;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4,703,592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120%, 其中已获准流通股份4,703,592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20%。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出售股份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