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0,000万股
发行价格:3.07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0,7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9,387万元
2、 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对象(万股) | 限售期(月) |
1 |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36 |
合计 | 10,000 |
3、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09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2年7月9日。
4、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实业”、“发行人”或“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于2009年2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3月2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09年6月3日审核有条件通过。于2009年7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02号《关于核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10,000万股新股。
公司于2009年7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10号《关于核准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豁免了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引致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相关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10,000万股
4、发行价格: 3.0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09年2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0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定价基准日后,公司于2009年6月10日按照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预分配预案》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0.139元(含税),本次除息处理后,发行价格由3.08元/股调整为3.07元/股。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700万元。
6、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1,313万元,其中包括保荐费、承销费、 律师费和验资费用等。
7、发行价格与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日为2009年7月8日,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8.0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与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38.23%。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09年7月8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公W[2009]E2008号《审核报告》,截至2009年7月8日止,本次发行的认购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资金30,700万元已缴存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太极实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内。
2009年7月8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公W[2009]B056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7月8日止,本次发行太极实业共计募集资金3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29,387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19,387万元。
2009年7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工作。
(四)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贵公司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其内部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已履行完本次发行的全部法定批准、核准和许可程序。
贵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仅为一名,未超过十名,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对象为贵公司控股股东,该股东具备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对象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贵公司与无锡产业集团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股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明确,内容合法有效,已经贵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贵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贵公司本次全部发行过程符合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无锡产业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所有对价已经支付;贵公司实施的发行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认购数量:10,000万股,全部以现金认购。
(3)认购股份的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4)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2012年7月9日。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注册地 | 无锡市健康路77号 |
注册资本 | 238,214.94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蒋国雄 |
主要经营范围 | 优势产业发展投资、风险投资、担保业务、工业布局调整等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 |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2009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限售情况(万股) |
1 |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064.86 | 13.73 | 5,064.86 |
2 |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53.03 | 8.82 | 0 |
3 |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70.16 | 1.55 | 282.06 |
4 | 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 国有法人 | 335.40 | 0.91 | 0 |
5 |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61.36 | 0.71 | 0 |
6 | 薛瑞霄 | 境内自然人 | 191.99 | 0.52 | 0 |
7 | 杜艳霞 | 境内自然人 | 163.00 | 0.44 | 0 |
8 | 郑铠昀 | 境内自然人 | 153.16 | 0.42 | 0 |
9 | 杨明花 | 境内自然人 | 146.49 | 0.40 | 0 |
10 | 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20 | 0.39 | 0 |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2009年7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限售情况(万股) |
1 |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064.86 | 32.13 | 15,064.86 |
2 |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53.03 | 6.94 | 0 |
3 |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12.16 | 0.88 | 282.06 |
4 | 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 国有法人 | 335.40 | 0.72 | 0 |
5 |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61.36 | 0.56 | 0 |
6 | 杜艳霞 | 境内自然人 | 243.48 | 0.52 | 0 |
7 | 薛瑞霄 | 境内自然人 | 204.25 | 0.44 | 0 |
8 | 王德权 | 境内自然人 | 184.53 | 0.39 | 0 |
9 | 杨明花 | 境内自然人 | 146.49 | 0.31 | 0 |
10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5.82 | 0.31 | 0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总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 5,346.91 | 14.50 | 15,346.91 | 32.74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 31,534.82 | 85.50 | 31,534.82 | 67.26 |
合计 | 36,881.74 | 100.00 | 46,881.74 | 100.00 |
2、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有所增加。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387万元,以2009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静态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增加到133,617.40万元,增长为28.19%;净资产增加到92,482.72万元,增长46.58%,合并资产负债率由39.47%下降到30.79%。
3、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涤纶工业长丝、涤纶帘子布、帆布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4、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完成后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并增加全体股东的利益。
5、高管人员结构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构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6、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在关联交易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项目 | 内容 |
名称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大建 |
保荐代表人 | 张杏超、姜勇 |
项目协办人 | 郭振宇 |
经办人员 | 杨日盛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 A 座6-9层 |
联系电话 | (010)59355780 |
传真 | (010)66553378 |
(二)公司律师
项目 | 内容 |
名称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王凡 |
经办律师 | 许成宝、朱增进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北京西路26号4-5楼 |
联系电话 | (025)83302638 |
传真 | (025)83329335 |
(三)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 | 内容 |
名称 |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张彩斌 |
经办会计师 | 赵焕琪、金章罗 |
办公地址 | 无锡市梁溪路28号 |
联系电话 | (0510)85884707 |
传真 | (0510)85885275-8208 |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02号文、证监许可〔2009〕610号文;
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4、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6、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