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166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1494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7月23日 |
● 除权(息)日:2009年7月2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7月30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已经2009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6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发放范围:
截至2009年7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分配以336,3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送0股,转增0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4元,共计派发股利558,390,8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336,380万股,增加0股。
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336,3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66元(含税),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66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94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4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8,390,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99,542,16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7月2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7月23日 |
2、除权(息)日:2009年7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7月30日 |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非流通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联系传真:0531-8926005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邮政编码:250014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