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09-028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7月19日上午在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八楼举行。大会由董事长杨锋源先生主持,公司在任的9名董事、在任的5名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全部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凌传平、李永岳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13名,代表持股额 174,772,83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21%。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梅县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的197,023平方米商住用地及533,333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决议,交易的有效期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半年内有效。
2、通过了关于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5700万股股权的决议。
3、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梅县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的197,023平方米商住用地及533,333平方米工业用地的提案 | 174,772,83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5700万股股权的提案 | 174,772,83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凌传平、李永岳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