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与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双方友好协商,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于2009年7月22日签署《和解协议书》,一揽子解决双方及所涉公司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及其相关公司在《和解协议书》全面履行后,互相之间的债权债务全部抵消,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
2、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实业公司限售法人股上市流通手续。
3、实业公司负责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就(2008)长宁二(商)初字第523号民事案件提起撤诉申请。
4、实业公司负责向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007)鄂荆中民初字第28号、2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湖北望春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企业)应承担的付款义务未履行而已提起的强制执行申请撤回。
5、公司负责向湖北松滋市公安局申请撤销李培佩刑事案手续。
6、为表诚意,实业公司向公司支付100万元人民币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二、《和解协议书》审批情况
2009年7月22日,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王勇先生代表公司与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解决双方及所涉公司之间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详见2009年7月22号六届十次董事会2009-025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和解协议书》的达成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ST中源 公告编号:2009-027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海涛先生、董事熊俊先生递交的辞呈,因工作调动原因,海涛先生向董事会请求辞去董事和副董事长职务,熊俊先生向董事会请求辞去董事和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海涛先生和熊俊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鉴于海涛先生和熊俊先生对公司的发展做出很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海涛先生和熊俊先生任职期间辛勤而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200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ST 中源 公告编号:2009-028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09年7月22日东方财富网股吧发表了一篇名为《ST中源:摘帽的具体时间会根据公司发展情况而定 》的文章,文中内容主要涉及公司摘帽事项,作者臆测公司撤销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即文中所说的“摘掉ST”)的具体时间。
二、澄清说明
1、公司从未发表过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方面的言论。
2、由于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曾于2007年5月、2008年9月分别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2008-011号公告、2008-032号公告),因此,公司2009年度经营业绩存在一定风险。但由于日前公司已经与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故上述风险已基本消除。
3、由于福州保税区奇圣工贸有限公司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不服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2009-019号公告),公司2009年经营业绩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认为,目前尚不具备撤销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条件,在2009年度年报公布之前,公司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申请。
4、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ST中源 公告编号:2009-029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7月21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2009 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投票董事7人,实际投票董事7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上市流通的议案。
公司股改限售法人股于2008年1月29日首次上市流通,由于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公司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上市流通(祥见公司董事会2008-004号公告)。
鉴于:日前公司与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详见公司董事会2009-26号公告),双方之间已无债权债务纠纷;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其限售法人股上市流通。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上市流通。
二、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殷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熊俊先生已向公司辞去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王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殷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殷卫国先生的简历:
殷卫国,男,金融学硕士。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东海舰队;退役后先后就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东方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银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邱立成、王凤洲、王绍凯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殷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2009年7月24日
附件: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六届十一次董事会聘任殷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殷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聘任殷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聘任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殷卫国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职务。
独立董事: 邱立成 王凤洲 王绍凯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