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7月29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31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9年7月2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7月3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7月3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9年7月2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9年7月3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7月3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除息日2009年7月29日不能修改分红方式)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我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2、登录我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