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共审议四项议案,无否决或修改议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7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89,305,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4.8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张明若律师与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对其中《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北三精医药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289,305,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289,305,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刘占滨先生获同意票289,305,803股,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50%,,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289,305,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张明若律师与会见证认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09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纪要及决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09-015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7月23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正式会议于2009年7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姜林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姜林奎先生现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本公司重组上市以来一直兼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在此期间,姜林奎先生为本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公司的健康发展和独立运作,姜林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姜林奎先生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表示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并向姜林奎先生在三精制药的整个发展和壮大历程中所做出的特别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刘占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刘占滨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第五届董事会选举刘占滨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后附刘占滨先生简历)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1:董事刘占滨先生简历
刘占滨,男,1963年生人,毕业于佳木斯医学院,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哈药集团医药监理公司副经理、哈尔滨中一磁带厂厂长、哈药集团制药四厂副厂长、总工程师,哈药集团中药二厂副厂长,现任哈药集团中药二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哈药集团中药三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哈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