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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7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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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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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5版:信息披露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解除
    限售存量股份的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部分代销机构
    定期定额投资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机构变更的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上半年业绩预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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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部分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2009年07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现决定自2009年8月3日起,对通过以下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0011)的申购费率实行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方案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8折,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

      适用代销机构及交易方式: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以及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的营业网点柜台、联合证券的营业网点柜台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适用该费率方案。

      2、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4折,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

      适用代销机构及交易方式: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的网上交易系统、联合证券的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适用该费率方案。

      二、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优惠方案的执行截止时间请参见各代销机构的公告。

      2、费率优惠期间的业务办理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三、业务咨询

      1、上述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热线及网站。

      2、长城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免长途话费)。

      3、长城基金网站: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9年8月3日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代码:200011。

      (二)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09年5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进行查询。

      二、基金转换业务安排

      (一)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二)适用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存在差异,请投资者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所有。

      (1)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鸬纳旯悍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