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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版)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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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09-03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09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于2009年7月31日上午10:00在北京大恒科技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安华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该笔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信用证额度、进口押汇额度及第三方贸易融资额度。此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2、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该笔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3、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截止2009年3月31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12,11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8,39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5,8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6,383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53,716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2,403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800万元。

      以上担保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整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截止2009年3月31日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7,05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12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740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27,930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6,812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10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为人民币49,600万元,美元600万元(其中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48,600万元,美元600万元;为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1,000万元。);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9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8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B、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C、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D、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9年8月11日(9:00-11:00,14:00-16:00)。

      7.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827850    传真:(010)82827853

      联系人:严宏深 赵常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八月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09年8月17日1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 600288                证券简称 大恒科技                 编号 2009-03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23,5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48,600万元,美元6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正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在2009年度向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详见担保主要内容),并作为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签署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29号;法定代表人张家林;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子信息及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技术及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用等级2A级。

      截止2009年3月31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12,114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8,39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5,8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6,383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53,716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2,403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8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安华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该笔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信用证额度、进口押汇额度及第三方贸易融资额度。此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2、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该笔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3、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以上担保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2.7%),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子分销和IT产品开发、销售业务。长期以来,该公司经营稳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过04、05年的短期调整后,盈利水平也呈上升趋势,为公司三大主营业务构成之一,且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二十年来无一笔逾期借贷。本次担保所涉银行贷款和信用证额度用于该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本次担保发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人民币49,600万元,美元600万元(其中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48,600万元,美元600万元;为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1,000万元。);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会决议》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