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9年8月12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481元,累计份额净值1.2481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92,256,397.90元,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20元。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总份额变动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实施的分红方案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9年8月28日
2. 除息日: 2009年8月28日
3. 红利发放日:2009年9月1日
4.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9年8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2009年8月28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9月1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8月3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9月1日起可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 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 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09年8月28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09年8月28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 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 根据《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七、咨询办法
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3.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安信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上海证券、浙商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8月25日起,对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
本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起暂停本基金单笔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2009年8月28日起恢复基金的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