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阿克苏维科精华棉业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30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标的总股本的100%
●投资期限:2009年8月25日—2019年8月24日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新疆阿克苏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阿克苏维科精华棉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金额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无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阿克苏维科精华棉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阿克苏市南郊路8号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5日
营业执照号码:652900050005766
法定代表人:詹新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布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除外):纺织品收购、加工、销售。
公司下步计划在阿克苏地区建立棉花收购、加工、储运基地,并已与阿克苏巨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通过租赁其下属的第一轧花厂(细绒棉加工车间、长绒棉加工车间)的厂房、设备等进行经营,一条为长绒棉生产线,年加工能力为5000吨,另一条为细绒棉生产线,年加工能力为8000吨。
上述资产的租金为每年230万元,租赁期限为三年,即自2009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止。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自有资金。
2、本次投资设立的标的公司定位于上市公司棉花的收购加工基地,其位于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市东南53公里处,该地区地处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该地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长,降水稀少,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使之成为我国唯一的长绒棉生产基地。
新疆棉业基地的设立使得公司的产业链得以进一步的延伸,不仅可以解决公司内部的原棉供应及品质问题,有效的降低原棉采购成本;而且,基于高品质的长绒棉,公司可以借助内部产业链的一体化整体优势,持续开发出包括针织服装类、经编棉毯类、家纺套件类、毛巾类等高档特色产品,由此提高产品的档次与附加值,促进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为赢取市场竞争优势提供有力保障。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是一个棉花收购基地,主要为上市公司范围内的家纺、服装产业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取决于下游产业产品的研发、销售等情况,具有其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阿克苏巨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租赁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