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财经中国
  • 5:信息披露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价值
  • 11:调查·市场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市场纵横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2009 9 1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7版:观点·专栏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7版:观点·专栏
    再融资,请再慎重些
    这次,世界靠什么最终避免了大萧条?
    为调控楼市定个“锚”顺天理合民心
    到底谁家的产能过剩
    联想今天正需要一点“海盗”精神
    四分之三农作物已消失了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为调控楼市定个“锚”顺天理合民心
    2009年09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刘满平
      ⊙刘满平

      

      高房价这些年来一直是困绕在社会大众心里的一道魔咒,不仅搅得大多数人生活不安宁,也使得社会大众与房地产开发商、炒房团等阶层的隔阂越来越深,政府在处理高房价问题上日益处于两难的被动处境:一方面不希望房价越来越高,影响经济的增长质量,并引发社会的不满,但另一方面却不得不接受“经济越来越受房地产业要挟”(学者易宪容语)这样一个现实——经济增长与地方财政收入增加还得由房地产来拉动。正是基于此,政府调控房价的总体思路就是保持房价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相适应的基本稳定。但从这几年的调控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出台政策很多,但房价与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相比,上涨幅度惊人。据北京市统计局最新数据,2009年比2005年,北京市居民收入上涨了53%,而房价上涨了126%,上涨幅度是收入的2.3倍。

      现楼市调控政策之所以效果不彰,笔者认为,除了市场需求等客观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各项围绕楼市的调控政策始终缺乏一个可供直观考核的政策目标。因为没有明确构建一个房价收入比预警体系,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外界对政府调控目标的模糊化和多重化:房价到底涨多少才是“合理涨幅”?房价到底达到什么水平才是“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价格”到底是稳定涨幅还是稳定现在的价格水平?由于各方各持己说,房价于是“越调越涨”,致使调控部门的种种努力难以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

      如今,这一现象有所突破!据报道,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日前在“内陆开发高地论坛”上透露,重庆调控房价的目标是: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在笔者印象中,把房价收入比作为楼市调控政策的目标指向,重庆堪为国内第一家。

      政府应明确以房价收入比为楼市调控目标,并建立房价收入比预警体系,至少意味着两点:

      其一,能逐渐完善和健全整个房地产调控体系。自2004年以来,我国调控楼市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调结构”,如“90/70政策”;二是“抑投机”,如对住房交易加征营业税;三是“促保障”,如扩大廉租房覆盖范围。根据国际及以往的经验,政府要想调控好楼市,房价收入比是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国际上衡量房价合理性的重要标准,拿居民收入比对房价,是最朴素、最科学的方式。因此,一个完善和健全的楼市调控体系应将“稳房价”列入其中。

      其二,可以明确政府调控方向,稳定房价上涨预期。只有当政府明确地将房价收入比列为楼市目标后,政府的调控方向才能明确,确保出台的政策不带有模糊性,防止房地产开发商消解调控措施。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明确的房价收入比调控目标并建立预警方案后,全国和各地调控房价,无异于有了一把实实在在的尺子,完全可以照章办事,如果房价收入比低于预警线,就“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一旦超过预警线,调控部门要么抑制高涨的房价(如增加土地供给、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等),要么提高社会大众的收入水平,无论哪项措施得到落实,都能够真正提升公众的福祉。这样一来,社会对房价高低就有个明确的预期判断,也能消弭许多事实而非的怪论。

      当然,将房价收入比当作调控楼市依据,仍有很多不足及难点。例如,房价收入比并没有通用的国际标准,我国国情悬殊,不宜直接与发达国家简单对比;我国东中西部、大中小城市、不同阶层居民收入之间的房价收入比计算困难等等。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指标中的房价和收入的变化经常是并非同步。在一些年度内,房价收入比在一个城市、一个地区常会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稳定,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判断,存在一定的疑问。但总的来说,明确将房价收入比列为调控楼市的目标,并出台诸多自上而下的政策措施要求地方政府切实执行,是一项顾及绝大多数人利益诉求的民生政策,能最大化地将房价信息传递给民众,也将能平衡经济发展和房价调控之间的矛盾。至少,政府调控楼市有据可依。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